“聽人說罌粟幼苗吃起來味道不錯,便在自家院內種了罌粟,沒想到犯法了!”3月31日,記者從舞陽縣公安局獲悉,經蓮花鎮(zhèn)派出所民警鏟后清點,玉皇廟村村民許某某,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160株被處拘留三天。
許某某58歲,在接受民警問訊時交代,他種植罌粟就是為了嘗鮮,因為聽人說罌粟幼苗特別好吃,所以就托人從外地買來種子在自家院子里種植。
3月31日,蓮花鎮(zhèn)派出所所長劉學東告訴記者,許某某種植毒品原植物的行為,是民警在2017年春季“禁毒鏟毒”專項行動中發(fā)現(xiàn)的。
據(jù)警方介紹,種植罌粟超過500株將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。許某某的行為,警方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,給予行政拘留三天處罰。目前正是罌粟開花結果的時期,市民如果發(fā)現(xiàn)罌粟,請及時報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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