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記者 王 輝)法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。2013年10月18日深夜,在源匯區(qū)空冢郭鎮(zhèn)小于村的107國道上,發(fā)生了一起貨運三輪車撞人的交通事故,造成一人重傷。肇事者在事故發(fā)生后逃逸,遠走他鄉(xiāng),企圖逃脫法律制裁。但在出逃5年多后,他依然被抓捕歸案。
【事故】
撞傷人后,肇事者逃逸
2013年10月18日深夜,市公安局干河陳分局交管巡防大隊事故中隊接到報警后,趕到現(xiàn)場發(fā)現(xiàn),地面上有幾攤血跡,受害人韓某頭部受重傷已經(jīng)昏迷,他騎的一輛電動車歪倒在地上,不少零件散落在地上。
據(jù)韓某的女兒回憶,他們在西平縣住。當晚她放學后,父親接她回家,途中電動車沒電了,兩人就沿著107國道靠邊向南步行。走到小于村附近時,被從后面來的一輛車撞倒。面對突如其來的撞擊,她也嚇蒙了,只模糊記得像是一輛貨車。撞倒父親后,車沒停向南跑了。
民警經(jīng)過勘查發(fā)現(xiàn),肇事車輛只留下一小塊藍色車漆。事發(fā)地位于漯河和西平縣交界地段,地點比較偏僻,附近也沒有攝像頭……這給案件的偵破帶來不小的難度。
【警方】
認真追查,確定肇事者
經(jīng)過民警們幾天的工作,案發(fā)地附近一個工地的送磚車進入民警視線。
經(jīng)查,這輛送磚車是一輛貨運三輪車,車身是藍色,和現(xiàn)場遺留的藍色車漆非常相似。經(jīng)過深入了解,民警得知這輛貨運三輪車車主姓侯,老家是平頂山市郟縣的。但民警并未見到侯某,只見到他的妻子。
民警向侯某妻子講明利害關系,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,最終侯某的妻子承認了侯某當晚因疲勞駕駛在107國道撞傷人的事實,并稱侯某已到外地打工,失去了聯(lián)絡。
后來,辦案民警也多次到侯某的老家找尋,始終未見到他的身影,對其展開了網(wǎng)上追逃。
【嫌犯】
返回老家,被警方抓獲
今年1月26日,躲了5年多的侯某在老家出現(xiàn),當?shù)鼐将@悉后立即將其抓獲。1月30日,侯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市公安局干河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辦案民警對侯某審訊后得知,當年案發(fā)后,他就躲到了外地,靠四處打工為生。他不敢用身份證,天天睡覺也不踏實,有時候走到大街上,見到警車從身邊過,心里就一陣緊張。
對于自己開車釀成的交通事故,侯某更是后悔不已。
“當時心里還是僥幸,想著躲躲就過去了,沒想到還是逃不過去。”侯某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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